
宝安区2018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项目
一、宝安区发明专利奖励
1.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
2.境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二、宝安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三、宝安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
1.对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支持;
2.对不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支持;
3.对知识产权民非机构的支持。
四、宝安区知识产权配套奖励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配套奖励;
2.专利奖配套奖励(含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及专利优秀奖、广东省专利金奖及专利优秀奖,深圳市专利奖);
3.知识产权孵化基地配套奖励。
具体政策欢迎咨询我们。
咨询电话:0755-82897199,转8007,李小姐。
龙华区2018年度知识产权奖励申报项目
一、 国内发明专利
申请人取得国内发明专利证书后可在一年内(授权公告日起一年内)申请资助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及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500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并低于资助额度的,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50%的资助。
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参照国内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办理。
二、 国外发明专利
申请人取得国外发明专利证书后可在一年内(授权公告日起一年内)申请资助:同一专利每件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隶属于同一企业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视为同一申请人)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5万元;
(二)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5万元。
三、PCT国际专利资助
在取得《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202表)后6个月内(以发文日为准)申请资助,单位申请每件资助5000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3000元。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后一年内向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进行了登记,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在6个月内(以登记发文日为准)申请资助每件资助150元;经深圳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外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深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代理的,每件增加资助150元。
五、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资助
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30万元,每年不超过10家。
六、境外商标注册资助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领资助,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5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500元;
5、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元。
具体政策欢迎咨询我们。
咨询电话:0755-82897199,转8007,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