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专利
1.香港专利制度
由于香港实施的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有本身独立的专利制度,在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并不会自动在香港地区生效,如须得到在香港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须依据新的香港知识产权法例办理相关手续。
2.香港专利种类
香港专利分为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两种,前者有效期最长为20年,后者有效期最长为8年。
3.所需材料及程序
1)对于标准专利,申请人必须依据一份在中国、欧洲或英国的在先专利申请,并于在先申请发表后的6个月内提出,提出申请时请准备:
a.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b.在先申请公告文本以及中英文摘要;
c.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香港标准专利保护20年,申请分两个阶段:提交记录阶段和注册与批予请求:
第一阶段:提交记录阶段-----在指定专利局申请后6个月内提出。
第二阶段:注册与批予请求-----在指定专利局授权后6个月内提出。
2)对于短期专利,短期专利是香港唯一可以独立提交的专利申请,注册有效期8年,4年续展一次。
中国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在香港申请注册为短期专利。
在香港申请短期专利需提交中国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发出的检索报告。
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并请准备:
a.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b.申请文本(尚未公开的)以及中英文摘要;
c.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
d.中国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e.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4.外观设计
香港外观设计与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近似,但根据香港法例,香港外观设计不属于专利范畴,是一种独立权利。
香港外观设计注册有效期25年,须5年续展一次。
外观设计拥有人可以在香港地区获取外观设计保护。提出申请时请准备:
a.申请人、设计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b.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及对设计的清楚表述;
c.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
d.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e.申请人签署的委任状、转让书、宣誓书;
f.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