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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報訊
近日,大型跨國集團丹佛斯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將淄博丹佛斯測控儀表有限公司、北京草橋欣園商貿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二中院現已受理此案。
丹佛斯公司訴稱,其是一家國際知名的大型跨國集團,是在製冷和空調控制、供熱和水控制、傳動控制等領域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產品製造商和服務供應商,在世界上100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工廠、子公司和代表處。其產品自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在中國進行銷售。該公司自1995年起分別在香港、上海、北京等地設立銷售公司和代表處,並開始採用「丹佛斯」作為各該企業和辦事機構的字號和機構名稱的核心,陸續在中國將「丹佛斯」、「Danfoss」、「DANFOSS」進行了商標註冊。
原告認為,淄博丹佛斯公司未經許可,在其製造的與原告相同的壓力變送器產品和包裝上擅自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完全相同的「丹佛斯」標誌。2005年,原告發現北京草橋欣園商貿有限公司也在北京銷售標有「丹佛斯」標誌的壓力變送器產品。
原告認為,淄博丹佛斯公司未經其許可,擅自製造、銷售標有與原告註冊商標完全相同的產品,已構成對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侵犯。北京草橋欣園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同樣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於是,原告請求法院判令淄博丹佛斯測控儀表有限公司、北京草橋欣園商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侵權產品;賠償各項經濟損失30萬元等。(姚
嵐
蔣秀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