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著作權案開庭    [2006-06-20]

    知識產權報訊 日前,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原告郭德綱起訴被告北京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科海電子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權一案。法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據瞭解,原告訴稱,原告發現市面上有由北京科海電子出版社出版、北京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製作發行的《郭德綱單口相聲精品集2》和《郭德綱單口相聲精品集3》在銷售。原告從未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授權二被告出版和發行上述作品。原告還發現被侵權作品在全國很多大、中、小城市都有銷售。原告認為,二被告在未經原告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發行原告的作品,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給原告造成了巨大損失。據此原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人民幣53萬元。

 

被告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辯稱,雙方簽定數字化作品出版協議,協議規定郭德綱將單口相聲全集和對口相聲全集數碼格式版權都給鴻達以太公司,並認為其出版形式都是按照雙方當時協議規定的,故沒有侵權。被告北京科海電子出版社辨稱,其是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與鴻達以太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之間的合同進行出版的,故未侵權。(李 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