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網」又惹知識產權官司  [2006-06-23]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剛剛陷入收費風波的在線交易網站淘寶網,近日又惹上了知識產權官司。本月初,德國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波馬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德國波馬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將淘寶網告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立案,不日將開庭審理。

 

  原告德國波馬公司表示,該公司於1978年就在中國註冊了PUMA商標、豹圖形商標和「PUMA及豹圖形商標,是中國為數不多的馳名運動系列品牌之一。為打擊侵權行為,原告進行了大量的調查,其證據顯示淘寶網為4.3932萬個PUMA產品網絡商店提供了網上交易支持平台,這些網絡商店遍佈全國,並全國性地銷售PUMA侵權產品。其中,陳仰蓉所經營管理的網絡商店在廣州大量銷售PUMA侵權產品,侵犯了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給原告造成了損害。故原告將陳仰蓉列為第二被告。

 

  德國波馬公司認為,這些網絡商店大量銷售假冒或仿冒產品,一方面導致了原告正牌產品銷售額的大幅下降,另一方面,由於假冒或仿冒產品一般質量較差,造成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後,誤認為原告產品質量低下,這給原告聲譽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故原告請求法院判令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即淘寶網所有者及經營者,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兩被告停止侵權行為;被告二在《廣州日報》和《南方都市報》上登文賠禮道歉。

 

  據原告代理律師吳秀榮介紹,今年38日,他代表德國波馬公司已經向淘寶網發過警告函,稱由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提供網絡平台的與PUMA、彪馬、豹圖形產品有關的宣傳資料、網絡商店所銷售的產品、網絡商店照片、網絡鏈接皆侵犯了權利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請該公司刪除這些資料並停止為侵權網絡商店提供網絡支持平台。結果他並沒有得到對方的答覆,對方也沒有刪除有關頁面。320日,他又向該公司發出律師函,請對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委託人損失,否則委託人將採取一切法律手段維護權益。

 

  321日,淘寶網絡有限公司回函答覆,其認為商標侵權是由確定的某個或某些商標侵權人通過可以證明的侵權行為而實施的,而德國波馬公司的來函中沒有指明確定的侵權人,也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因此該公司無法進行刪除工作。雙方未能達成諒解。

 

  據瞭解,這已經不是淘寶網首次惹上知識產權官司。20057月,淘寶網捲入了中國首例網絡電子交易平台音像侵權案,湖南某音像出版社向其索賠54萬元,原因是有人在這個交易平台上出售侵權盜版製品。這件訴訟目前還在進行中。

 

  其實,不斷陷入知識產權糾紛的購物網絡還不僅僅是淘寶網。去年年底,易趣網就被丹麥「21公司以其網內的某網絡商店涉嫌侵犯該公司註冊商標權為由告上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目前該案件也還在審理中。

 

  有關專家指出,隨著國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越來越大,對網絡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打擊力度也將逐漸加大,淘寶、易趣等網絡交易平台可能會陷入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糾紛中,亟待引起各方高度重視,提高進入的門檻,建立相應監管的制度,不然,將給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