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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報訊
近日,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以侵犯「派克」註冊商標為由,將某文化用品市場及相關商戶告上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據瞭解,上海派克筆有限公司訴稱,其是「派克」相關三商標的合法使用人,並且經(英國)派克筆有限公司特別授權,具有向涉嫌參與侵犯「派克」相關三商標專用權的銷售商、分銷商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經原告取證查明,在被告的文化用品市場有十餘家商戶銷售了侵犯「派克」相關三商標專用權的商品。2005年11月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文分局已查抄了被告尚未售出的侵犯「派克」相關三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鑒於此,原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北京青年報》上刊登致歉聲明、各被告向原告支付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15萬元以及其他合理支出。截至目前,被告方尚無答辯。
據悉,此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曾調解解決原告訴相關經銷商的5起侵權糾紛。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歷智宇) |